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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新出人才落户政策

    2018-6-6

    来源:海峡人才报


        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助力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

        政策共12条,主要从进一步落实扩大外资开放领域、促进外资增长、鼓励引进与留住人才、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鼓励扶持。

        为鼓励引进与留住人才,政策指出2018-2022年,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厦门市核心发展产业项目,给予企业员工以下鼓励:从该年度起,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及以上的员工,按其缴纳的上述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其中年纳税额8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50%;年纳税额超过8万元至25万元(含)的部分,补贴比例为75%;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100%。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且从该年度起,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及以上的非厦门户籍员工,可以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条件在厦购买商品住宅。员工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落户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