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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九项举措支持企业复产用工稳岗

    2020-2-18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日前,南平市人社局出台《关于支持稳定和复工生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措施》,精准制定9项举措,切实帮扶企业解决用工与社会保障工作。


        加大“互联网+”用工服务。疫情期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服务,实行常态化线上招聘,组织企业整合用工需求信息,依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分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介发布,求职者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就业微信平台网上注册,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寻找合适岗位。


        加大重点企业用工调剂。对积极开展用工季调剂的各类社会组织,按每人最多不超过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加大提供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用工保障,人社部门收集一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就近就地引导推荐给生产企业。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鼓励辖区内其他未复工企业职工,通过“用工调剂”的方式引导至复工开工企业。


        支持企业富余员工进行转岗。持续开展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涉美贸易企业职工转岗求职补贴。


        实施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裁员率低于南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扶持暂时困难企业恢复生产。对符合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等条件的企业,给予“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按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6个月金额和企业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对抗击疫情有关企业提供稳岗支持。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如超市等),春节期间加班生产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奖补。


        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开展生产的企业提供用工保障。对“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并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模以上企业,且企业与职工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的,给予每人100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经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质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含用工调剂)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经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质生产的企业,给予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职工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生活补贴,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间为30天。


        落实保险服务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或者对受疫情影响延期缴费的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社会保险费,延期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


        支持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引导鼓励企业与技工职业院校共同开发安全生产、卫生防疫、职业综合素质、技能基本理论等课件,供职工参加技能理论学习和考试,培训合格后给予相应培训补贴,满足企业生产用工需要。(通讯员 陈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