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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9-19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市委文明办)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加挂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是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公民道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开展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工作。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市委文明办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性别

    年龄

    备注

    0001

    劳务派遣人员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40周岁以下

    最低服务年限1年

    0002

    劳务派遣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

    最低服务年限1年

    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现役军人,违反计生相关规定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工作职责: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事相关文字以及相关工作。

    三、报名及面试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19198:00至108日17:30,将个人简历及证书、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55189331@qq.com。(注:标题要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例如:0001+张三)。

    2、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单位筛选报名者简历,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宁德工作部短信通知为准。

    3、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报考者简历中选择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四、其他事项

    1、体检招聘单位统一安排,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待遇:转正后工资待遇月均3500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为一个月。

    4、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5、本公告由市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0593-2887339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宁德工作部:0593-2888025/27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