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计量所,成立于1972年,是依法设立并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授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隶属于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负责研究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全市量值的溯源与传递;承担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仲裁检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及商品过包装计量检验和有关计量技术考核等;开展其它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开展计量技术培训工作等。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定、后勤辅助人员及财务人员共4名,有关招聘专业、计划人数及条件要求等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宁德市户籍;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计划人数
招聘岗位 | 学历 | 学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检定辅助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2 | 交通运输类、理化类、机械与仪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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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1 | 财会、审计与统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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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辅助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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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的载止时间至2023年12月12日。
三、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3年12月19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打包按招聘岗位+姓名命名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15062284@qq.com。
2、经审查后,将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不低于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办理“五险一金”,薪资约(2000-3000)元/月。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还需提供征信证明和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若体检不合格或者未能提供良好的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则依次递补。
4.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林女士,0593-2861318
宁德市计量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