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笔试时间确定为11月30日。
此次计划招录2.2万余人,较之去年的1.9万余人多出了约 3000人,成为历史的最高值。而此次考试的最大变化是,在对申论题实现分级分类考试之后,今年行测题也将首次出现两套试卷,省级以上机关和市地级以下机关职位将分别命制试题。
据厦门人才市场网了解,2015年度“国考”,将涉及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计划招录2.2万余人。而2014年度“国考”的计划招录数为1.9万余人,2013年度的2万余人已经是历史的最高值,这意味着2015年度“国考”的招录量又创下了历史新高。而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
招录新变化 行测首次实行两套试卷
此次招录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下面四个方面:
■继续面向基层的政策导向。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首次强调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同时,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招考门槛。对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放宽了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工作年限和经历等;同时,各直属机构拿出一定数量的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考试中的重大变化。据了解,“国考”的公共科目笔试分两场:行测考试和申论考试。之前,只是申论考试实现了分级分类,省级以上机关和市地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但行测考试则仍共考同一套试卷。而今年,行测也将与申论一样,首现两套试卷。同时,首次允许如海关、税务等部分直属机构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
■继续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查处的力度,对恶意注册、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被认定雷同试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今年“国考”数据
■参考人数或将少于111.2万
“国考”近几年来从报名到最后参考人员的数量可以看出,其中弃考人数不少,以2013年和2014年为例,这两年通过审核人数均在150万以上,但最后参考人数都未到112万人,约有38万人以上弃考,可见“国考热”背后的“水分”。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于10月26日18时正式结束,据厦门人才市场网了解,此次报名共有140.9万人通过资格审查,比去年少了11.5万人。
如果以预计的低于50:1的最终竞争比来计算的话,参考人数或将低于111.2万,实际竞争低于现公布竞争。不过,在考生报考越来越理性的情况下,弃考人数可能也会同样降低。
■招录人数同比增3000人
与2014年相比,本次“国考”招录部门减少10个左右,招录人数增加近3000人。某教育培训机构专家表示,通过研究发现,公务员考试热度虽有所降低,但近年来招录竞争比例已经相对平稳,所以招录人数增加近3000人,一方面意味着机会的增加,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考生想要获得其中一个席位,依然需要过五关斩六将。
■政治面貌要求宽泛 83.1%职位不限制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对政治面貌的要求也放宽泛,“不限”政治面貌的职位达11203个,占总职位数的83.1%;其招录人数达到17058人,占总招录人数的76.7%;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职位数为1162个,占职位总数的8.6%,与去年的8.8%相比,略有下降。
今年“国考”特点
■今年“国考”呈现一高三低
从各系统招录人数来看,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省级以下)招录人数最多,为18017人,其他依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2995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招876人,中央党群机关招360人。从工作地点来看招录人数较多的仍然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招录最多的为北京,其次是广东。
今年“国考”报考出现了“一高三低”的特点,在招录人数以2.2万人创下历史新高的同时,报名人数、职位竞争比、最热职位竞争比“三同降”。报考竞争比为64:1,也就是平均64个人竞争1个职位,相比去年77:1明显下降。此外,今年的竞争比不仅低于去年,也成为5年内计划招录人数最多、竞争比却最低的一年。
■应届毕业生机会大
据统计数字显示,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职位总共有10719个,占79.6%,而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招考人数共有18549人,占总招考人数的83.4%。这对于应届生来说,可报考职位较多,选择空间较大,加之2015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目前备考学习时间相对较为充足,在报考中拥有绝对优势。
■走错考场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参加国考确认的考生都会阅读一份“考生须考前周知的新增内容”相关说明。根据这份说明,各地考场工作人员“权力”变大,可以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可以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经常有马大哈考生走错考场,咋处理?公考专家表示,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