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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医保全覆盖还需深耕细作

    2015-4-2


        去年初,为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我国已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现人社部又提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且在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无疑值得百姓期待。


        总体来看,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不过也应看到,大病医保虽然显现出越来越大的政策善意,但与老百姓的现实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纳入大病医保的病种仍需扩展;其二,报销比例仍待提高。


        目前纳入大病医保的疾病,基本涵盖了一些常见大病。但是一些罕见病如成骨不全症、地中海贫血症等,或是常年性的慢性病,如哮喘、精神疾病等,由于医治难度大、治疗费用高,同样急需大病医保的保障。


        实际上,2013年大病医保新政发布后,国务院医改办就特别强调,大病医保制度所指的大病,并不是医学上的病种概念,应以“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标准,我国的大病医保中的大病应当是指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以此而论,大病医保,其实应该对应的是费用之高,而非疾病之大。只有让我国大病医保的范围扩大化、科学化,最大程度地保障民生,才更加契合大病医保的政策初衷。应该是大病医保向纵深发展所需解决的难题。因此,未来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更多重症顽疾纳入报销范畴。


        医保扩面既要包括疾病,也应包括药品。一些新上市并被证明对于大病治疗行之有效的药物,应被及时纳进医保范围。至于报销比例,相较于动辄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开支,未能报销的那部分医药费仍是巨大压力,因此很有必要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目前大病医保试点的资金来源,是居民医保筹集资金或历年结余基金。保障大病医保常态化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应实现专项财政拨款、参保者适度自付、商业保险筹资等多种形式的联动与协作,为大病医保注入更多源头活水。


        应当承认,大病医保制度的惠民空间还很大,还需要推出更多升级版来深耕细作。只要一切以惠民为目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大病医保这项政策的善意一定会更大程度地释放,让民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好处。(据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