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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漳泉企业向全国院校下单 预订5300多名学生

    2015-4-9


         企业扩大生产急需技术人才,技术院校毕业生也在寻找就业岗位,在昨天举行的“厦漳泉第四届暨厦门市第十二届校企合作对接会”上,双方“相见恨晚”。这次对接会在厦门技师学院举办,企业与各类院校达成近100份合作意向书,现场促成5300多名院校学生与企业用工对接。

         对接会由市政府主办,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承办。

         本届校企合作对接会突出了“深化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的主题。市人社局局长兼公务员局局长李钦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企合作有利于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与企业保持一致,既准确把握企业用人需求,又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现校企双方共同参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

         李钦辉说,通过校企对接会,将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培训的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相互衔接,实现企业得人才、职工得技能、学生得就业、学校得发展的多赢目标。

      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
     
         昨天共有来自江西、贵州、湖北、湖南、四川等全国17个省市的182所院校报名参会,其中高校60家,技工学校41家,中职学校81家,涉及院校毕业生22万多人和250多个专业或工种,包括了目前厦漳泉三市许多急需紧缺的专业和工种,如机电、模具、车工、电子、数控类、缝纫工、现代服务业等。

         对接会上,高技能人才可谓供不应求,厦门技师学院作为我市最主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先后与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将为企业提供数百名毕业生。其中玉晶光电和厦门技师学院一口气签下240人,正新橡胶也签了100多人。厦门技师学院副院长黄曼霞说,“企业需求的主要是机械、电气、电子专业毕业生,我们与五六家企业签约,每家企业预订的毕业生都在五十名以上。”

         本地技术院校的毕业生十分紧俏,也有不少外地的技术院校甚至高校慕名而来。太原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博士、硕士、学士多层次教育合理衔接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去年共有毕业研究生492人,本科毕业生4667人,专科毕业生766人。学校招生就业处处长靳秀荣说,“我们学校的学生专业面广、动手能力强,希望通过校企对接会与厦门企业对接洽谈,搭建双方合作的平台。”

      校企达成近百份合作意向书
      
         当前许多企业都面临转型升级,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明显上升。昨天上午,近600家企业参加对接会,现场与各类院校达成近100份合作意向书,涉及70多个专业工种,主要集中在机械、电气、数控类、高铁航空服务、邮轮服务等,共有5300多名院校学生与企业用工对接。

         宸鸿科技准备招收机台操作、产品组装、产品检测等技术人员2000多人,企业招募中心专案负责人陈智勃介绍,春节过后企业就面临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参加这次校企对接会,能够结识很多技术院校,为企业储备技术人才。“技术院校毕业生来企业实习,工资待遇和正式员工是一样的,经过实训可以考虑留下来工作。”陈智勃说。

         除了直接招收毕业生外,不少企业也通过和院校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为今后的人才需求提供稳定的保障。中迅德检测技术公司与莆田学院签订了共建实习基地的协议,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陈艺雅说:“学院有学生需要实践,我们可以提供条件,我们会优先录取来公司实习的学生。”

         据了解,厦门校企对接会已举办十二届,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许多省市职业院校多次参加厦门对接会,前十一届对接会共收到企业与各类院校达成合作意向书2600多份,涉及院校毕业生30多万人。

         专家认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需要大批技术人才来实现。通过校企合作对接会,不仅可以缓解当前企业用工难、招工难问题,更重要的是,企业和院校可以建立起长期的合作机制,培养适合企业岗位和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达到企业和院校共赢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参会院校的专业工种设置和培养目标与产业结构、市场需求、企业发展更加紧密接轨,涌现了许多新的专业工种,将更好地服务我市产业升级需求。 


     
      【链接】

         招应届毕业生 财政有补贴
     
         我市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企业用工的财政激励政策,包括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设立企业招工专项经费,帮助企业搭建招工平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和劳动者求职成本,以及劳务协作奖励等,将更好地激励企业吸引、使用和留住人才。

         1.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用人单位

         补贴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本市户籍的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非本市户籍的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以外来人员缴费标准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补贴办法:先缴后补、按季支付

        申请时间:每年1、4、7、10月的16日起至当月月底

         受理单位:用人单位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市、区就业中心或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2.设立企业招工专项经费,帮助企业搭建招工平台

         补贴对象:用人单位

        补贴条件:用人单位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外出招工和校企对接活动。

         补贴标准:除差旅费用(即机票和住宿费)由用人单位自理外,其他各项费用由财政设立的招工专项经费列支。

         补贴期限:无

         3.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和劳动者求职成本

         优惠措施:用人单位在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招聘或发布招聘信息,予以免收 “摊位费”和“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费”,对进场求职者免收“门票费”。

         优惠期限:无

         4.劳务协作奖励

         奖励对象:用人单位

         奖励条件: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新增劳动力、本市失业人员或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奖励标准:300元/人.次

         奖励期限:一次性

         补贴办法:按季支付

         申请时间:每年1、4、7、10月的16日起至当月月底

         受理单位:用人单位按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市、区就业中心或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厦门网-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