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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自贸区企业人才激励个税可分期缴纳

    2015-9-2
    来源:海峡人才报

        从9月1日开始,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将可享受人才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优惠政策。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高层次人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上述3项一次性缴税有困难,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按相关规定要求,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按计划分期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