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人才报
营造氛围 构建空间 培育主体 强化服务
我省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省政府7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从营造氛围、构建空间、培育主体、强化服务等方面力求为全省创业创新提供支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福建经济增长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十条措施,龙岩、福州、厦门相继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
福州十条措施促创业创新
日前,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帮助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重点突出、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20家以上、2020年前建成40家以上众创空间。
对创业示范基地,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家不少于100万元的奖励;对设立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中专生创业创新场所,吸纳创业主体超过10户以上的,由福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个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市级众创空间,先期给予建设资金补助10万元,后续再次享受相关资金支助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福州市科技局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福州市经信委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助。
市属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未约定的,从转让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0%比例用于奖励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
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市属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海归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福州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表示将给予相应的住房保障、配偶子女安置等支持。
《意见》还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支持返乡创业。将福州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延伸至市属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出台支持返乡人员创业的扶持政策,以土地租赁方式进行返乡创业园建设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州农产品,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B2C企业、超过6000万元的B2B企业,福州市商务局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意见》还进一步降低创业创新的准入门槛,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册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借助“商务秘书公司”地址托管等方式申办营业执照。并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厦门30亿资金推进创业创新
近日,《厦门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原则通过,近期即将印发,其中规定3年内厦门市将安排30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厦门打造成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据厦门市发改委介绍,厦门市将通过拓展空间、优化资源配置、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举措,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形成一批重点突出、资源集聚、专业服务、特色鲜明的创业基地。其中,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可以按孵化项目数量每年获得20~50万元不等的运营奖励,政府在场租、设备购置、宽带使用等方面给予补贴,创业基地列入市、省、国家级的将分别获得30~100万元的奖励,基地进行更新改造、运营服务等情况也将获得相应的补助支持。
鼓励各类企业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以及在政府划定的政策区内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进行“微改造”,“变身”为创业创新基地,并对改造项目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累计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允许老工业厂房的使用功能临时变更;允许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工业仓储厂房改造成创客公寓等。
此外,将整合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平台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创业创新活动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每年根据平台服务企业情况,按照运营成本的40%予以补助,单个平台最高可获500万元,并对小微企业使用平台收费项目实行减半收费。
龙岩八条措施激励创业创新
近日,龙岩市政府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八条措施的通知》,根据龙岩区位、市情、产业、技术、人才等实际情况,重点在众创空间打造、创业创新服务、科创平台建设、创业主体激励、创业培训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扶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新机制新氛围,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
新出台的八条措施包括:加快建设龙岩学院创业孵化基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巾帼创业家园等公益性创业大本营;对创业创新宽带资费、房租、融资担保、技能培训等给予优惠、补贴或奖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科研人员从事科技创业,允许在校生保留学籍休学自主创业;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大中专学生创业创新教育指导以及大众创业技能培训,每年安排600万元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等服务。
同时,明晰了“双创”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各建成1家以上、全市建成10家以上众创空间;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20家以上众创空间、1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0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产业各建设1家以上由优势科研机构参与的产业创新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