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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多地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

    2016-3-2


        近日,我省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密集出台的利好政策,让不少职场人士蠢蠢欲动,那么,今年购房有哪些实实在在的优惠呢?





    福州


    个人最高可申请80万公积金贷款


        近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从3月1日起,上调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双职工缴存的家庭可最高申请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50万元。同时,开展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月收入可无需提供收入证明,鼓励异地缴存职工到福州购买自住住房。


        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经过测算,如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低于20万元的,统一确定都按20万元给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手续简化


        新政规定,职工家庭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所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的80%;且职工家庭贷款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职工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


        原先规定的比例为50%,目的是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多贷到住房公积金。


        另外,职工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数认定其月收入的,不需再提供收入证明。


    可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规定,鼓励福州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为福州五区、七县市,下同)、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以下简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


        凡上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办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具体如下:


        户籍在鼓楼区、晋安区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8号建设银行六楼);


        在全国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源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福州市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5层);


        户籍在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和闽侯县、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的其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向购房所在地的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新政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均视为双职工;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非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或单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均视为单职工。


        按照此次新政规定,双职工者,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职工者,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需要提醒的是,这并非固定金额,今后还将随着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而调整。


        异地贷款职工的贷款额度的测算,依照就业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中载明的个人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和缴存余额,同时综合考虑抵押物价值、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测算。


        此外,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需由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向其公积金缴存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如何申请异地贷款?


        第一步: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二步:异地贷款职工按要求正确选择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备齐贷款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第三步: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就业地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第四步:福州承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并由承办银行按时办理抵押登记,及时发放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按福州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家庭为单位,异地贷款职工最多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厦门


    调整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调整通告,自本月1日起,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在3月1日后购房的职工(一手房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的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二手房为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过户网签时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按0.8的调节系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3月前购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这次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影响。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是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参数之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系数调整后,直接受影响的就是公积金贷款额度。


        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职工及时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已开办“公转商”贷款业务,并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职工应贷尽贷。职工如需贷款购房的,也要及时对资金配置进行合理规划,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时,可采取配置商业性住房贷款一起的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职工可以利用公积金中心网站、手机APP软件的“购房还贷款计算器”了解,或通过银行业务经理进行贷款能力评估。



    泉州


    2月起可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


        据悉,泉州从2月1日起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具体包括两种情况:泉州缴存职工到异地(即泉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户籍所在地)购房,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到泉州购房,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据了解,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符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职工户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在泉州市购买自住住房。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或一方在异地缴存、一方在泉州缴存的,可视为“双职工”,享受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


        购房职工夫妻双方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办理异地贷款。


        不得向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职工家庭发放异地贷款。


        在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不能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的申请材料除增加一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利率标准、收入认定、信用界定等审核条件均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泉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泉州市以外购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贷款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漳州


    首付两成也可组合贷购房


        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4条措施,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化解房地产库存。据悉,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在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方面,今后两年,漳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20%首付比例。


        同时,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及贷款年限。将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此外,漳州将积极对接省里系统改造,逐步推开异地贷款业务,开展在外工作且正常缴存公积金、回本市户籍地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