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新闻  >  国内最新动态
手机扫码查看

    厦门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工作

    2016-8-10

        厦门市从8月份起,正式启动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费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按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不纳入2016年政府的费率减负政策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将同时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对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的职业年金将采取记账方式,工作人员退休前,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