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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506套公租房吸引人才

    2017-9-19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日,厦门首次印发出台《翔安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此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申请流程、优惠条件等一一做出规定。

        此次共推出506套公租房房源,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优惠款一般为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20%。根据房源供需情况,由公租房运营企业自行研究决定优惠标准,不超过40%。

        公租房的申请对象包括三类人,每类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对应的申请条件才具备申请资格。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主要成员劳动关系在翔安区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劳动关系在翔安区,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各类人才;劳动关系在翔安区的其他在厦无住房职工,优先保障翔安区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和本区重点发展产业的在职工。

        公租房实行按批次租赁制度,符合条件者可拨打电话0592-7062788咨询。(记者 李香君)